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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完全按變頻器說明書中推薦的配用電動機容量是不一定合適的。因為一臺電動機運行時的狀態(主要是負載的大小和變化情況,特別是過載的頻次和程度)不同,對變頻器的輸出要求也就不同。正確的選配原則如下。 (1)變頻器給出的配用電動機容量應不小于所用電動機的額定容量,但又不大于電動機額定容量的兩個檔次(這一點很重要),例如變頻器標定配置電動機額定容量為90kW,實際被控制電動機的容量為55kW,中間隔過了一個75kW,就不可使用。原因是運行參數相差較遠,不能相匹配。 (2)變頻器標定的額定電流應不小于所用電動機在運行時可能出現的最高電流。這一點需要通過電動機配套負載的要求計算獲得,不是規定的電動機過載能力數值。 對于慣性不大的負載,偶爾出現的不超過1min的沖擊電流,可以不用考慮。 (3)需要重載起動、快速起動或快速停機、點動比較頻繁、經常有大于電動機額定容量的沖擊負載的使用情況,應使用額定容量高一檔次的變頻器。 (1)變頻器的額定數據 ①額定輸入電壓。為線電壓,我國一般為三相380V。 ②額定輸入頻率。我國一般為50Hz。 ③額定輸出電壓。為線電壓。因為變頻器的輸出電壓是隨著頻率而變化的,所以,其額定輸出電壓只能規定為輸出電壓的最大值。一般情況下等于額定輸入電壓。 ④額定輸出電流。是允許長期運行的最大電流,為線電流,是選擇變頻器的主要依據之一。 ⑤額定輸出容量。指三相總容量。 ⑥配用電動機的容量。 ⑦輸出頻率范圍。以其最小和最大輸出頻率來表示?,F用的變頻器最小輸出頻率一般為0~0.2Hz,最大輸出頻率為300~500Hz,較常用的為400Hz,最高的可達到1000Hz。 (2)額定輸出容量的表示方法 變頻器的額定輸出容量由其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流的乘積來決定的。額定輸出電壓用UN表示,單位為伏(V);額定輸出電流用IN表示,單位為A;額定輸出容量用SN表示,單位用kV?A。則
(3)配用電動機容量的表示方法 變頻器配用電動機容量是指帶動連續不變負載的情況下,能夠配用的電動機最大容量(用符號PN表示,單位用kW)。它與變頻器額定輸出容量SN (kV?A)的關系是 PN=SNηMcosφM 式中 ηM-電動機的額定效率; cosφM-電動機的額定功率因數。 一般中小型電動機的額定效率在85%~95%之間,額定功率因數分0. 8~0.9。按此計算,配用電動機容量應在變頻器額定輸出容量的68%~85%之間,粗略核算時,可取75%到80%。例如變頻器額定輸出容量為60kV?A,則其可配用的電動機容量應在45~48kW之間。 |